印度階層化的種姓制度
長期以來,農村社區一直以種姓為基礎——高種姓和低種姓幾乎總是生活在隔離的殖民地,水井不共享,婆羅門不接受首陀羅的食物或飲料,一個人只能在自己的種姓內通婚 。
人們普遍認為,根據業力(工作)和佛法(印地語中宗教的意思,但在這裡表示責任)將印度教徒劃分為嚴格等級制度已有 3000 多年的歷史。
Manusmriti 被廣泛認為是關於印度教法律的最重要和最權威的書籍,其歷史可以追溯到基督誕生前至少 1000 年,“承認並證明種姓制度是社會秩序和規律的基礎”。
四個主要類別
種姓制度將印度教徒分為四個主要類別——婆羅門(Brahmins)、剎帝利(Kshatriyas)、吠舍(Vaishyas)和首陀羅(Shudras)。 許多人認為這些團體起源於印度教的創造之神梵天。
在等級制度的頂端是婆羅門(Brahmins),他們主要是教師和知識分子,被認為來自梵天的頭腦。 然後是剎帝利(Kshatriyas)或戰士和統治者,據說來自他的懷抱。 第三個位置給了吠舍(Vaishyas)或商人,他們是從他的大腿上創造出來的。 最底層是首陀羅(Shudras),他們來自梵天的腳下,做著所有卑微的工作。
主要種姓根據其特定職業進一步分為約 3,000 個種姓和 25,000 個次級種姓。
幾個世紀以來,種姓幾乎決定了印度教宗教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每個群體在這個複雜的等級制度中都佔據著特定的位置。
種姓與社會身份
Jatis在印度存在於印度教徒、穆斯林、基督教徒和部落人群中,他們之間沒有明確的線性秩序。
它經常被批評為不公正和倒退,幾個世紀以來幾乎沒有改變,將人們困在固定的社會秩序中,無法擺脫。
然而,儘管存在障礙,一些達利特人和其他低種姓印度人,例如起草印度憲法的 BR Ambedkar 和成為該國第一任達利特人總統的 KR Narayanan,已經在該國擔任重要職務。
不過,歷史學家表示,直到 18 世紀,種姓的正式區分對印度人來說並不重要,社會身份更加靈活,人們可以很容易地從一個種姓轉移到另一個種姓。
獨立的印度憲法禁止基於種姓的歧視,並且為了糾正歷史上的不公正現象並為傳統上處於不利地位的人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當局宣布了在冊種姓和部落在政府工作和教育機構中的配額,這是印度最低的 1950 年的種姓制度。
1989 年,配額擴大到包括一個稱為 OBC(其他落後階層)的群體,該群體介於傳統的高種姓和最低種姓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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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定義
Varna 的字面意思是類型、順序、顏色或等級,是將人們分組的框架,最初用於吠陀印度社會。 它在古印度文獻中經常被提及。 這四個階級是婆羅門(祭司)、剎帝利(統治者、行政人員和戰士;也稱為 Rajanyas)、吠舍(工匠、商人、商人和農民)和首陀羅(勞動階級)。 瓦爾納分類隱含了第五個元素,即那些被認為完全不在其範圍內的人,例如部落人民和賤民(達利特人)。 印度擁有超過 2 億達利特人。
Jati,意思是出生,在古代文獻中很少被提及,它與 varna 有明顯的區別。 有四個varnas,但有數千個jatis。 jatis 是複雜的社會群體,缺乏普遍適用的定義或特徵,並且比以前通常假設的更加靈活和多樣化。
Jatis,在印度存在於印度教徒、穆斯林、基督教徒和部落人群中,他們之間沒有明確的線性秩序。
種姓一詞最初不是印度詞,但現在在英語和印度語中被廣泛使用。 根據牛津英語詞典,它源自葡萄牙語 casta,意思是“種族、血統、品種”,最初是“’純種或未混合(種群或品種)”。在印度語言中沒有確切的翻譯,但 varna 和 jati 是兩個最近似的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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